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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卖国家机关公文骗提公积金 宁波一男子被起诉

  • 2025-05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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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义网宁波(记者蔡俊杰通讯员叶脉清)男子持伪造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现手续,结果被工作人员识破,近日,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买卖国家机关公文、证件罪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,法院经审理判处童某拘役五个月,缓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。

童某是宁波市某公司职员,因为缺钱把“脑筋”动到了住房公积金上。“我在网上搜索支取公积金的程序,搜到了一个‘黑中介’的号码。”童某说,按电话号码拨过去,童某联系了“黑中介”,并按要求将身份证的正反面及手机联系方式发给了他。双方谈妥,若能取出住房公积金,便将25%交给“黑中介”作为购买材料的费用。

后童某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,与“黑中介”会合。按照约定,“黑中介”将购房合同原件、增值税发票原件、完税证明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确认表等一整套材料,交给了童某,还给了童某一张纸,上面是工作人员经常会问的问题。凭借着这些材料,童某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,“黑中介”则在外面等待收手续费。“中介说这个肯定成功,但我们没有商量要是没取出来怎么办,后来我支取失败,出公积金中心也没看见他,打他电话也关机。”

经房产档案馆查询,童某无购买房产记录,通过登录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网站未发现其商品房合同,经税务局调查,亦无房产地缴税记录。童某向“黑中介”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确认表的行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、证件。

经检方指控,童某使用虚假材料骗提公积金,按照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,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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