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一点奇葩证明,多给老百姓办一点实事。去年底,市政府印发了《市政府关于取消市本级92项证明事项的通知》,涉及到社保、公积金贷款等多项证明采取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的方式办理,从“个人跑”变为“政府动”。同时,还使用个人承诺、当事人双方书面声明等方式,发挥公民个人诚信自律作用,告别“奇葩”证明。

此次取消的证明事项涉及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审批、中药材及饮片销售登记备案两个方面8项证明。一方面通过采取“申请人书面承诺,部门主动调查核实或者信息共享方式确认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”的方式处理,取消申请人申请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时,提共拟设置的户外广告设置的载体权属或者使用权证明。另一方面,因中药材及饮片销售登记备案权力事项取消,今后企业无需再履行备案程序,亦即不再需要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、药品GSP证书复印件等证照复印件。
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全面取消市级层面设定证明事项,是对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的深化落实,也是对企业和群众期盼的精准回应。下一步,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,推动相关法规的评估与修订,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推进“联网+联动”“信用承诺+容缺受理”等改革措施,进一步减少证明事项,让企业和群众享受更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。